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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职院教务处、校企合作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教学政策法规,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有关教学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制定专业(群)、课程建设规划,组织招生专业论证,对学校开设专业进行动态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完成专业申报及备案工作。

三、负责统筹组织各院部制定和实施教学工作计划,检查各教学单位落实教学任务;负责学校教学运行管理。

四、负责国家级、省级教研教改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及管理工作;负责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五、负责组织教研室主任、专业(群)负责人的选聘工作,指导各院部专业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教研活动开展等工作,负责组织教学能力大赛、负责组织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等项目申报工作。

六、负责指导各院部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技能竞赛的统筹工作,协调各院部做好各类技能竞赛的申报参赛及赛事承办工作。

七、组织校内实训室立项评审工作,协调推进校内实训室项目建设、复核验收工作,做好校内实训室、公共机房和公共教室等教学资源的统筹调配、科学利用。

八、负责各类教材选用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校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学籍异动审核,办理学历证书、学籍证明。

十、负责课程考试管理工作,推进学生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负责学分认定。

十一、负责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工作,办理在校生成绩证明。

十二、负责教学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十三、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校企合作的法规政策,配套完善学校校企合作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十四、负责各院部校企合作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统筹做好各院部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跟踪、督查、协调、评估和复核等工作。

十五、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指导各学院拓宽校企合作的渠道和途径。

十六、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治安消防、保密、档案等工作。

十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