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2-26 18:36:03 来源: 点击次数:120次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规定以及省教育厅申报新增专业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09年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申报新专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格式见附件2):
1.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专业(2009级)申报材料封面
2.2009年度增设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备案表
3.高等学校增设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申请表
4.×××专业调研及可行性分析报告
5.×××专业教学计划
6.×××专业筹建情况
7.校企合作协议书
8.其他材料(必需的补充说明)
二、名称与代码
新增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必须做到规范、统一。主要依据参见:
1.《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见附件3)。
2.《2005年同意核定招生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目录外专业名单》(见附件4)。
3.《2006年核定招生的<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外专业名单》(见附件5)。
4.《2007年核定招生的<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外专业名单》(见附件6)。
5.《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08年专业目录》(见附件7)。
6.《2008年核定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外专业名单》(见附件8)。
三、时间安排
1.系(部)申报材料准备:2008年2月29日—4月25日
2.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初审:2008年4月28日—5月9日
3.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2008年5月12日—5月23日
4.新专业申报材料整理、装订及向省厅上报:2008年5月26日—5月30日
请各系(部)务必在2008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文本一式5份)和电子文档交给教务处。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2.新专业申报材料格式
3.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
4.2005年同意核定招生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目录外专业名单
5.2006年核定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外专业名单
6.2007年核定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外专业名单
7.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08年专业目录
8. 2008年核定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外专业名单
注:以上附件见教务处主页http://www.hubstc.com.cn/jwc/“公告通知”。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