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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4 20:23:56 来源: 点击次数:59次

各系(部):
    为做好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分工
    排课工作由教务处和系(部)共同完成。
    1.教务处负责统筹全院的排课工作,并负责编排总课表。
    2.系(部)负责确定本系各专业开课计划、编排教学班、聘请除公共基础课之外课程的教师以及录入所有课程排课信息。
    3.思政教研室、外语教研室、计算机教研室、体育教研室负责聘请相应公共基础课的教师。
    二、具体要求
    (一)执行计划的核实、调整
    1.核实教务管理系统中执行计划开设的课程、各门课程的上课周数、各门课程的实践安排与实际有无出入。若有出入,则应按实际调整。
    2.核实同一门课程的理论讲授部分和上机练习部分是否需要分别编排教学班。若需分别编排,则应将该门课程调整成两门。
    3.所有需调整之处,均应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予以调整。
    (二)教学班的编排
    1.专业课原则上直接按行政班上课。对于行政班级较多的专业,应合班上课,人数控制在90人左右。
    2.专业基础课按专业类别合班(艺术类和外语类等特殊专业除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20人左右。
    3.思政类公共基础课按系别合班,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80人左右。
    (三)授课教师的安排
    1.安排教师时,原则上应优先安排本单位专职教师,在满足专职教师工作量的前提下,才可考虑聘请兼职教师。
    2.为保证教学质量,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周实际授课不超过16学时,同一位任课教师每学期承担同一教学班的课程不超过2门。
    (四)教室使用安排
    1.多媒体教室的使用以“必需”为原则,能不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课程尽量不安排在多媒体教室。
    2.需要上机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在排课信息录入之前与计算机实验室联系,提前安装上课所需软件,确定使用的机房。
    三、时间安排
    1.2008年12月10日前,教务处和系(部)共同完成执行计划调整工作。
    2.2008年12月15日前,系(部)根据公共基础课开课计划,填写《 课程开课计划》(见附件一),报送相关教研室(思政教研室、外语教研室、计算机教研室、体育教研室)。
    3.2008年12月29日前,相关教研室完成相应公共基础课的教师聘请工作,填写《 课程排课信息》(见附件二),反馈给系(部)。
    4.2009年1月5日前,系(部)汇总所有课程的排课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有优先排课、指定教室等特殊需求,填写《排课特殊需求登记表》(见附件三)报送教务处。
    5.2009年1月12日前,教务处编排出全院总课表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公布。

    附:
1.《 课程开课计划》
        2.《 课程教师信息》
        3.《排课特殊需求登记表》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