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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31 18:52:42 来源: 点击次数:29次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务工作的安排,学校将于11月1日—11月26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实践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价,掌握实践教学实施状况和有关文件执行情况,不断规范、完善和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使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获得全面、准确、真实的教学反馈信息,大力推进因材施教,促进教师自我提高和学校教学质量提升。
    二、检查方式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实训中心)、教学督导处明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负责教学检查工作的统筹、实施及检查情况的汇总、通报。
    2.各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制定具体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人员的具体任务,全面落实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
    三、检查内容
    1.实践教学检查。检查常规实验实训教学、实验实训室运行与管理、实验实训室制度建设、毕业综合实践落实、顶岗实习实施等情况。
    2.教学质量评价。组织教师从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方面对授课班级学生进行评学;组织学生从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授课教师进行评教。
    四、检查要求
    1.全面开展自查,深入教学楼、实验(实训)室和计算机房听课和巡视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与有关部门联系。如有教学事故发生,及时调查原因,按《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并报教务处备案。
    2.按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检查的说明》(附件1)中的要求进行实践教学检查。按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学生评教的有关说明》(附件2)中的要求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3.请各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肃对待,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教学评价,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学生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评优、晋级的依据之一。教师评学结果将作为学生(班级)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4.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做好检查资料存档工作,并撰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3),于11月22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学督导科)。

    附件:期中教学检查附件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