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算2017年度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3 17:27:27 来源: 点击次数:260次
各教学单位:
2017年教师工作量核算情况报送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核算依据
我校2017年度教学工作量核算按照《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鄂电大字〔2016〕63号)执行。请各教学学院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准确、高效的做好报送本年度教师工作量统计的工作。将本部门教师2017年度教学工作量相关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审核公示后以部门为单位报教务处。
二、统计核算内容
校内在编在岗教师所完成的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
三、所需提交材料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授课课时总表(校内教师)(附件1)
2、教师工作量明细表(附件2)
3、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量汇总表
4、命题和监考汇总表、教师顶岗实践汇总表
5、教师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汇总表
6、2017年教师授课课时总表(外聘教师,教务处备案用)(附件3)
7、班级课堂教学日志。
四、 填写说明和要求
1、《教师工作量明细表》填报要求。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包括A、B、C三类工作量。毕业综合实践、技能竞赛及企业顶岗实践相关工作量需要与实践教学科签字确认的数据一致。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工作量需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命题、监考工作量以部门为单位统计,随堂考试工作量不再另行计算,随堂考试之外的集中考试,监考每场计1个学时。
2、教师的工作量汇总须经教师本人审核、签字等方式确保有关信息完整准确。
3、教师工作量核算要严格按照我校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和课表进行核算。
4、根据有关要求及我校实际,所有院部工作量核算情况应在院部予以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5、2017教师授课课时总表(外聘教师)需汇总2017年各教学单位外聘教师各月工作量。
五、特别强调
1、教务处将根据我校相关规定对各个教学单位统计汇总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统一审核、计算和汇总。对个别弄虚作假的教师或审核不严的教学单位将严格按照新工作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教师完成的工作量将作为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职称晋升、岗位级别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要重视本次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和汇总统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和协调,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3、各教学单位要对审核后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汇总,1月11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教师校内教师授课课时总表(附件1)、教师工作量明细表(附件2)、外聘教师授课课时总表(附件3)及其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87588663,电子邮箱:3107752@qq.com。
附件:
1.教师授课课时总表(校内教师)
2.教师工作量明细表
3.教师授课课时总表(外聘教师)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