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务管理系统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5 8:12:01 来源: 点击次数:353次
为强化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保障整个教学过程的系统性、完整性、严谨性。经研究,决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善我校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项目,现就补充录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补充录入内容: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最低毕业学分、专业选修课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专业必修课学分、公共必修课学分。
二、补充录入操作步骤:
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专业计划管理-专业信息管理-选择专业-右键-修改记录-录入:最低毕业学分、专业选修课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专业必修课学分、公共必修课学分数据-保存。
三、 补充录入时间:
各学院在1月16日前,按照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由专业负责人将相关学分数据交教学办汇总,经学院核对无误后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完成情况报送教务处核定。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人才培养方案数据补录范围包括2015级、2016级、2017级所有专业的最低毕业学分、专业选修课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专业必修课学分、公共必修课学分。
2.严格按照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补充录入相关数据。
3.人才培养方案是后续教学计划执行、教学任务安排的基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要将此项工作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
教务处(实训中心)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