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3-9 17:20:22 来源: 点击次数:184次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鄂教规〔2014〕1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开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招生专业等有关要求和原则严格按照《办法》执行,总体上按照上年度不变,对招生计划执行较差的学校和专业将进行适当调减。每所中等职业学校“3+2”同一专业只能与1所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合作,一所中职原则上最多可与两所学校合作;一所高等职业院校同一专业原则上最多可与3所中职合作。已立项建设优质职业院校的高等职业院校除学前教育、艺术类专业外不再开展五年一贯制招生。
二、请各市州教育局和相关省属职业院校按照《办法》要求,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材料要求见《办法》)和电子版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上年已开展合作的院校专业只需提交《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报表》即可。省教育厅将根据全省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审核确定2018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镇伟,联系电话:027-87328019
电子邮箱:hb87328019@126.com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