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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2018年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52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和学校《湖北科技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年度绩效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承接相关任务、项目的部门。
  
二、采集内容
    1.
各项目绩效报告及总结报告。各承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系统总结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的工作进展及建设成效,撰写2018年绩效报告及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2018年绩效报告主要包括落实各自实施方案预期目标的建设成果、与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绩效采集要点指标要素相呼应的建设成果,2018年增量,项目特色,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项目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概述、项目建设内容(含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已取得的成效及项目特色、存在的问题和未来三年的努力方向等五大部分,其中成效部分的概括要有数据分析、定性描述,重点体现项目实施以来的增量,体现学院和自身项目特色。

    2.绩效总报告。各相关部门按照绩效报告提纲的内容(见附件3)完成责任部分的素材稿,素材稿体现我校实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以来的成效,内容与绩效采集点指标要素相呼应。

3.绩效数据。按照附件4的内容填报绩效数据。
    4.
支持文件。提交本部门制定的支持《行动计划》相关任务、项目的政策、制度文件。
    5.
典型案例。承担任务和项目结合实际任务、项目进展情况,推选1-2个典型案例。案例要求充分体现2018年度的建设成效,思路清晰、举措得当、成效显著、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撰写时注意文字、照片、表格、图形等的有效结合,图文并茂,定量、定性相结合,每个案例控制在600字左右。

三、采集要求
   
教育厅将于2019年开展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验收工作,绩效报告、绩效数据、支持文件和典型案例将作为验收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单位(部门)高度重视,于1214日前完成2018年《行动计划》执行绩效报告、数据填报及支持文件等材料的提交工作。

各项目绩效报告及总结报告需打印、请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联系人:职院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汤艺
  
  箱:3107752@qq.com

 

附件:

1. 《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52号)http://www.moe.gov.cn/s78/A07/A07_gggs/A07_sjhj/201811/t20181105_353643.html

2.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3.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绩效报告分工

 4.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8年度执行绩效数据填报分工表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18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