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项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确保教学运行平稳有序,现启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1.因在线教学形式的局限,本学期需要借助实训器材开展的实践类课程均做延后调整。各学院要全面掌握线上教学课程实施、学生参与情况、学业完成情况、教学内容学生掌握情况等信息,梳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按调整流程办理手续,在6月10日之前提交《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异动申请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人才培养方案异动申请汇总表、调整后的人才培养方案。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规范流程调整完毕,教务处审核通过,各学院请严格执行,不再轻易变更,如确需再次调整的,按申请调整流程办理审批。
二、教学计划安排原则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共21周,其中1-19周为教学周,第20周为复习考试周,第21周为社会实践周,请各教学单位据此编排各年级各专业教学计划。
2.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核查本学期课程调整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调整后的数据,确保教学计划信息与调整后的人培方案的统一性、准确性。同时,应提前统筹规划好有关课程的教学班、教师等安排。
3.要保证教学计划规定教学时数的完成,充分考虑节假日等情况下教学工作的合理安排。特别是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要周密计划、合理安排。
4.教学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其所需的各个教学环节必须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如有调整,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履行相关手续。
5. 请各教学单位编排课表时,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和教学规律,注意每周和每日课程的均衡性,确保课表安排科学合理。
三、工作进度安排
各院部参照《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安排进度表》,安排专人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对教学计划进行审核,认真核对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周学时、上课起止周等信息,避免出现漏开课、开错课。教学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等属性必须与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课程表编排与运行管理办法(修订)》(科技职院教字【2017】5号)文件要求。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已往教学检查的结果,针对课程编排过程中发生过的问题,在本次排课中进行有效改进,避免问题再次发生。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应全部落实,不得留存任何应执行的教学计划至学期末做“三合一”。
3.为防止排课时间冲突,公共基础课排课计划各学院与开课单位协调并落实。
4.完成课程标准、教案编写,8月30日之前提交课程标准、教案(电子稿)。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安排进度表
附件2: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异动申请表
附件3: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人才培养方案异动汇总表
职院教务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