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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训室(基地)管理的通知

 

各院部: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度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820日)、《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91日)要求,结合开学来对实训室(基地)运行检查有关情况,为了保证广大师生的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秩序,各院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实训室(基地)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四个到位,即细化管理机制,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完善检查机制,安全防线防范到位;强化教育培训,宣传教育强化到位;制定应急预案,应急能力响应到位。

现将有关要求再次重申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细化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定期部署开展实训室(基地)安全检查工作。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开展检查整改,注重实效,坚决防止走过场。

二、完善实训室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各实训室的工作内容及承担的任务,制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建立安全台账、安全管理制度,并将相关制度、规范张贴上墙明示。实训室(基地)日常使用记录要精确到每一节课、每一位授课教师、每一天使用情况,做到“一用一记、一人一记、一天一记”。保证实验室使用记录的真实、有效、完整,为日后检查提供数据支撑。

三、完善检查机制,安全防线防范到位。各实训室(基地)管理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每天到每周)对学院实训室(基地)进行安全检查,详细记录安全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并上报部门领导。院部领导要对实训室(基地)安全隐患情况要及时掌握,并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四、严格实训室(基地)管理考核制度,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对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追究责任,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职院教务处

202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