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校内实践教学基地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校内实训室立项建设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7-1-4 10:43:01 来源: 点击次数:203次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实训室建设,现就2017年校内实训室立项建设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立项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
    统筹规划,充分利用有限资源,避免实训室建设的随意性、盲目性和重复性。
    (二)扶优扶强
    优先扶持新增专业、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及创业项目。
    (三)开放共享
    所建设的实训室针对性和适用性强,共享度高。发挥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推动校企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等。实训室要求充分发挥效益,实现资源共享。
    (四)跨界融合
    逐步搭建学校教学、实训和社会服务的平台,实现跨界融合。为我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支持,适应区域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才培养需要,使学校教学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二、立项申请内容和范围
    (一)立项申请内容
    1.实训室的新建项目。
    2.现有实训室的扩建或改建项目。
    3.教学仪器设备和教学软件的购置、维修、更新。
    (二)立项申请范围
    1.2016年新开设专业中亟需建设的实训项目。
    2.校级重点、特色专业中需建设的实训项目。
    3.具有比较稳定的专业或专业群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建设方向、共享度高、受益面广、使用效益好的实训室项目。
    4.具有社会服务能力的生产性和创新创业实训室项目。
    三、 实训室项目建设内容
    (一)场所建设需体现真实的职业环境
    1.实训室要满足一定规模的训练要求,实训过程应体现行业与企业要求;设施设备布局合理规范,符合相关生产与工艺流程,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
    2.要做好实训室用房规划、拟选定地址及平面布置示意图,如暂时确定不了实训室用房,则以实训室建设需要的面积来布置。要对实训(实验)室建设所需的附属设施、水电要求、土建要求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3.实训场所的环境布置要按照“实训室建设企业化”和“实践教学生产化”原则构建。要营造生产现场的氛围,引进企业文化元素。使学生在校内实训室训练基本技能的同时,能熟悉企业生产现场环境,了解企业运行管理模式,增强学生对职业的适应能力,较好的体现教学和生产交叉融合。同时,校内实训室设计满足理实创一体化要求实现“做中教”、“做中学”、“做中创”的一体化教学目标。
  4.实训场所环境布置设计应兼顾教学和实训,实训室管理制度、实训内容、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工作流程、技术技能标准、对应的职业(工种)及职业资格证书等信息要充分传达给学生,形成学生了解企业文化,感受工作岗位,提高技术技能的真实环境氛围。
    (二)设备购置体现技术含量和与职业岗位对接  
    1.实训设备技术含量高。
    2.合理规划实训教学设备设施的数量及功能,使实训室的工位数达到合理水平,符合教学要求。
  3.与校外实训室优势互补、统筹设计。
    (三)功能设计
    1.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2.能承担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按照专业岗位群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实施专业岗位技术培训。承担对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训等。
    3.能满足专业研究、技术开发、参与职业技能大赛等需求。
    4.能满足本专业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落地完成。
    5.能体现生产性的虚拟与现实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与管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17年校内实训室立项建设工作,要按照建设指导意见抓好工作的落实,最大限度的发挥实训室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服务学校发展的作用。
   (二)科学论证
    要进行深入调研和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合理定位项目建设目标,合理确定建设进度,科学选配实训设备,努力提高实训室使用绩效。
    (三)资金预算
    将校内实训室立项建设与各学院2017年资金预算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将校企共建、省教育厅项目经费等多渠道经费统筹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