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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3年教学类成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湖北开放大学突出贡献奖励实施方案》,为科学核算学校2023年教学类成果奖励,充分发挥教学奖励的激励作用,现组织开展2023年教学类成果报送、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3年已获批的各项教学类成果:

1.教学类成果

(1)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路由交换技术》)

(2)国家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3本)

(3)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各一项)

(4)省级产业学院(湖北省人工智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

(5)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

(6)省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

2.竞赛类

(1)指导学生国赛、省赛获奖

(2)教师竞赛(教学能力大赛、青教赛等)、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

(3)其他(根据学校师生竞赛管理办法分级别认定)

二、认定流程

(一)申报。项目团队向所在教学单位报送成果统计表及佐证材料(由职院教务处统一组织的竞赛及项目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二)初审。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成果进行初审并填报《2023年教学类成果汇总表》,于11月30日前将表格、佐证材料报送职院教务处。

(三)复审。教务处成立审核小组,对学院申报的教学类成果进行集中论证,并提出复审意见。

(四)审定。教务处将复审意见汇总后报学校审核。

三、成果奖励

经审定的成果,将按照学校《湖北开放大学突出贡献奖励实施方案》报送,运用于学校突出贡献奖励核算。奖励核算比例依据11月23日会议通过的《2023年教学类成果认定方案》计算。

附件:2023年教学类成果汇总表

职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