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教学类成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湖北开放大学突出贡献奖励实施方案》,为科学核算学校2023年教学类成果奖励,充分发挥教学奖励的激励作用,现组织开展2023年教学类成果报送、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3年已获批的各项教学类成果:
1.教学类成果
(1)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路由交换技术》)
(2)国家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3本)
(3)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各一项)
(4)省级产业学院(湖北省人工智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
(5)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
(6)省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
2.竞赛类
(1)指导学生国赛、省赛获奖
(2)教师竞赛(教学能力大赛、青教赛等)、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
(3)其他(根据学校师生竞赛管理办法分级别认定)
二、认定流程
(一)申报。项目团队向所在教学单位报送成果统计表及佐证材料(由职院教务处统一组织的竞赛及项目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二)初审。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成果进行初审并填报《2023年教学类成果汇总表》,于11月30日前将表格、佐证材料报送职院教务处。
(三)复审。教务处成立审核小组,对学院申报的教学类成果进行集中论证,并提出复审意见。
(四)审定。教务处将复审意见汇总后报学校审核。
三、成果奖励
经审定的成果,将按照学校《湖北开放大学突出贡献奖励实施方案》报送,运用于学校突出贡献奖励核算。奖励核算比例依据11月23日会议通过的《2023年教学类成果认定方案》计算。
附件:2023年教学类成果汇总表
职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