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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23年第四季度学生学籍异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教务处拟定于12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审议2023年第四季度学校在籍学生学籍异动申报资料。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中午12:00前将学生学籍异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一、学生学籍异动材料报送要求

1、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

2、学生本人申请书(学生本人签字、家长签字);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用于学籍异动申请专用)

4、如委托他人代理,需提供学生本人委托书(委托书上有委托人签字),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各学院受理人的工作情况说明(包括:与学生本人的联系情况,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情况,受理人签署意见并签字);

6、各学院关于学籍异动学生处理情况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一事一议,每位学生的处理单独表决(会议纪要请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做好材料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考务科,逾期则延至下一季度办理。

二、学籍异动专题会议

教务处将根据各院的学籍异动申报材料,组织召开学籍异动专题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日上午8:30,地点:关山校区6309室)。请各学院学籍信息联络人参会并汇报本院学生学籍异动的具体情况(PPT演示,时间5分钟)。

三、校领导审批

教务处根据学籍异动专题会议意见,将通过的学籍异动材料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涉及退学学生材料报送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网上公示

教务处根据校领导审批意见,将审批同意的学籍异动情况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一周。请各院将公示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学生本人及家长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

五、发文、存档

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根据公示结果,将无异议的学籍异动材料报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发文。教务处将学籍异动正式文件转发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存档。各学院自收到正式文件后,将学籍异动办理结果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附件: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