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生学年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学生的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学年学生注册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注册对象
2022级、2023级学生。
二、学年注册要求
1. 学生须按规定到校报到、缴纳学费,完成注册手续。
2.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且不得在学生证上加盖本学期“注册”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交清学费者,经学院批准,可以先行注册。
3.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逾期超过两周者不予注册。
4. 经学工部(处)、武装部认定,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
5. 未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教学活动,私自参加教学活动的,学校不予承认。未按规定履行注册手续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6.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籍注册工作,认真落实,严格审核,及时跟进,确保学生按时完成注册。并于9月11日12点前将《2024年度学年学生未注册名单》经OA报至教务处。
附件:2024年度学年学生未注册名单
职院教务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