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算2024年度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各院部:
2024年教师工作量核算情况报送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核算依据
2024年度教学工作量核算按照《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鄂电大字〔2016〕63号)执行。请各院部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准确、高效地做好报送本年度教师工作量统计的工作。将本单位教师2024年度教学工作量相关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审核公示后报教务处。
二、统计核算内容
校内在编在岗教师所完成的职业教育、开放教育教学工作量。
三、所需提交材料
序号 |
内容 |
时间节点 |
负责科室 |
1 |
2024-2025-1学期校内教师授课课时总表 |
1月3日 |
教学运行科 |
2 |
24秋季学期开放教育工作量 |
12月27日 |
教学管理科 |
3 |
命题和监考汇总表 |
1月12日 |
考务科 |
4 |
课程负责人工作量审核表、汇总表 |
12月12日 |
教学运行科 |
5 |
专业负责人工作量审核表、汇总表 |
12月12日 |
教学建设科 |
6 |
教研室主任工作量审核表、汇总表 |
12月12日 |
教学建设科 |
7 |
C类 |
各科室通知时间 |
实践教学科、教学建设科 |
8 |
其他 |
12月12日 |
|
其他申报参照《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四、 填写说明和要求
(一)教师工作量核算要严格按照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和课表进行核算。
(二)涉及教师工作量的各项分表,都需教师本人签字确认,院部备案。
(三)根据有关要求及我校实际,所有院部工作量核算情况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务处相应科室。
五、注意事项
(一)教务处依据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对各个院部统计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统一审核、计算和汇总。对弄虚作假的教师或审核不严的院部将按照核算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二)教师完成的工作量将作为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职称晋升、岗位级别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各院部要重视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和汇总统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和协调,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1.校内教师授课课时总表
2.课程负责人工作量审核表
3.课程负责人工作量汇总表
4.专业负责人工作量审核表
5.专业负责人工作量汇总表
6.教研室主任工作量审核表
7.教研室主任工作量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