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4-9-19 10:49:27 来源: 点击次数:212次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
(试行)
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通过优秀教学质量奖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我院师资队伍教学水平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优秀教学质量奖的申报
第一条 优秀教学质量奖的参评对象
学院任教的全体教师,包括专职教师、聘用教师和外聘教师。
第二条 申报优秀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在我院完整、系统地讲授过一门课程。
(三)上一年度业绩考核合格,未出现教学事故。
(四)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
第三条 申报优秀教学质量奖的课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课程内容健康,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符合高职教育教学规律。
(二)课程设置在一年以上,且课堂教学效果优良,能体现高职课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三)选用教材符合高职教育特点,各类教学辅助材料齐全,使用教学手段合理。
第二章 优秀教学质量奖的标准
第四条 课程要求
(一)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积极开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课程内容设计应具有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符合高职培养目标的实际需要。
(二)实践教学
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重视实验、实训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鼓励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要充分体现教学思想的先进性和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注重实践性和创新性,充分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教学进度表
课程具有完整的、体现教学内容和进程的教学进度表。
(五)教案(含电子教案)
教案规范、新颖,内容符合高职教育的特点。
(六)教学参考资料。
教学参考资料齐全,内容先进,满足教学需要。
第五条 教学方法
(一)教学方法具有多样性、灵活性,因材施教。
(二)充分利用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模式开展教学。
第六条 教学环节
(一)教学准备充分,过程组织严谨,无教学事故和差错发生。
(二)课堂讲授条理清晰,师生互动、交流充分,能有效地运用各种现代教学媒体进行教学。
(三)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环节制度化。
(四)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和实习)安排合理、组织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五)重视教学改革,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七条 教学效果
(一)总体评价
教学态度认真,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教学进度适宜;讲课内容思路明晰,讲解清楚,表达生动,重点、难点突出;课堂教学气氛活跃,学生参与程度高,师生互动效果明显;教学方法灵活, 能熟练的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专家评价
专家评价教学效果优良,具体评价项目见《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分标准》(附1-1)。
(三)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教学效果优良,具体评价项目见《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学生评教表》(附1-2)。
第三章 优秀教学质量奖的评审
第八条 优秀教学质量奖的评审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程序和方式如下:
(一)教师自愿向系(部)申报。
(二)系(部)组织初赛,进行抽样评审,并上报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
(三)教务处组织决赛。决赛结果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四)公示审核结果。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系(部)或个人有权提出异议。
(五)公示期结束后,学院以文件形式公布获奖教师名单。
第九条 对有异议的课程,由教务处负责调查并报告教学指导委员会,最后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裁定。
第四章 优秀教学质量奖的奖励
第十条 获奖教师由学院发给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职称评定和聘任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一条 优秀教学质量奖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授予获奖者专项奖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优秀教学质量奖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