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6-2017年校企合作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2016-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我评价。其中涉及学院校企合作的项目有“2016—2017年校企合作费专项”,现就这一专项进行绩效评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年份

项目名称

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

备注

2016

校企合作费专项

校企合作处

各学院

学院以当年预算为准

2017

校企合作费专项

校企合作处

各学院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2016-2017年校企合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预算》对学院校企合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校企合作费专项”),真实、客观地评价项目的绩效,各学院可与校企合作处联系确认本单位2016-2017年校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经费预算;

2.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评价表》(附件1)及《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附件2)(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于5817:00之前报送到校企合作处,电子版传至邮箱:286996054@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刚       联系电话:87587825

附件  1.项目绩效目标评价表

      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校企合作处  

2019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