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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编排和落实各项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的编排工作,落实各项教学任务和活动,保证日常教学工作安排的准确、科学、合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安排原则

    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共20周,其中教学安排18周,复习考试1周,请各教学院部按此时间编排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教学计划(2019级新生依据实际情况编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日历》见附件1

2.人才培养方案是教学安排的根本依据,各专业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保证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的开设。各院(部)认真审核教务管理系统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数据,确保教学计划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应提前统筹规划好有关课程的教学班、教师等安排。

3.要保证教学计划规定教学时数的完成,充分考虑节假日等情况下教学工作的合理安排。特别是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要周密计划、合理安排。

4.教学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其所需的各个教学环节必须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如有调整,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履行相关手续。

二、工作进度安排

各院部参照《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安排进度表》见附件2,安排专人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对教学计划进行审核,认真核对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周学时、上课起止周等信息,避免出现漏开课、开错课。教学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等属性必须与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三 、教学计划安排有关要求:

1.课程的时间安排应在周一至周五白天的正常节次;

2.课程场地按实际情况安排,上机和实践课程可直接安排到相应的院(部)实验(实训)室或机房;

3.原则上不允许同一门课程出现四节连排的安排;

4.同个教师(含外聘教师)同一天的上课节数原则上不超过6节;

5.为防止排课时间冲突,公共基础课排课计划各学院与开课单位协调并落实;

6.各学院教学所需公共教室资源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教务处按各学院人数及专业类别,对现有公共教室资源统一调配。各学院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行安排各门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7.根据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进度安排及2019级新生排课安排要求,请各学院安排专业负责人在201991日前,按照要求将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规范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各专业仔细查看本专业教学进程表,避免课程漏录、错录,请各学院有关负责人严格检查、核对录入情况。如未按要求完成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8.按学校要求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始,体育课以选课的方式纳入教务管理系统,由公共基础课部组织实施,各学院配合,教务处协调。请各学院(部)做好排课数据的准备工作;

9.根据教学日历安排,2019级新生开课时间为2019916日(第三周星期一),2019113日—18日(第十、十一周)为2019级学生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教学周,请各学院做好2019级新生教学计划安排;

10.完成课程标准、教案编写,96日提交课程标准、教案(电子稿)。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日历》

附件2:《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安排进度表》

 

2019610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