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开展2020年暑期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落实规定中提出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教师与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紧密联系,推进与企业技术攻关及合作研发,不断提高专业实践能力,根据《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师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科技职院字〔2017〕30号),结合武汉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经研究决定,2020年暑假继续开展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践目标
1.通过赴企业实践锻炼,改善专业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其实际操作技能和教学科研能力。
2.提高专业教师的综合素养,带动和提升学校内涵建设。
3.密切与企业的联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见习、实习和就业岗位。
4.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企业的生产、管理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
二、实践人员
本次实践锻炼主要安排承担专业课和公共基础课的在岗专任教师。
三、具体要求
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
1.暑假企业实践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27日至8月28日之间的周一至周五,既可采取集中也可采取分散方式进行。
2.所选择企业必须与所从事专业相关,实践企业地点应就近选择,原则上在武汉市范围内;实践企业应具备复工复产条件,得到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批复,满足防控要求。
3.教师在实践锻炼过程中要做好专业市场调研,考察企业生产过程,提炼岗位核心能力并作出具体描述,结合自己所任教的课程对教学内容进行模块化和项目化整合。
4.赴企业教师应填写《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申请表》。
5.教师所在教学单位需汇总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年度教师企业实践汇总表》。
6.锻炼期间要认真填写《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日志》;返校一个月内做好总结,填写《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考核表》,写一篇《专业实践调研报告》,纸质文稿加盖实践企业和所在教学单位公章后上交教务处存档。
7.赴企业教师应注意规范生产,严防一切事故,同时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确保人身安全。
四、组织领导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审慎研判,科学决断,通过专题会议对申报教师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后,将汇总材料及时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人事处、职院教务处备案审批。在选派人选上要严格把关,务必把有强烈企业实践锻炼愿望,且能真正深入企业一线实践锻炼的专任教师选派出去。
2.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假期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计划并将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
3.各教学单位应经常与企业沟通,加强对教师锻炼过程和效果的考核,保证实践锻炼的质量。
4.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做好检查记录。
五、管理考核
1.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实行两级监管,各院(部)负责本单位实践人员的全面督促管理,教务处、人事处将采取实地查访、电话查访、网络视频查访和组织阶段汇报等多种形式对全校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进行督查。凡检查不在岗者,根据核实情况,扣除相应认定天数,不在岗次数累计达3次者,
取消本次实践锻炼资格,不认定实践经历。
2.企业实践锻炼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年度考核、职务任职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3.有关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4.教师在假期实践锻炼过程中遇特殊情况若需请假,按学院及相关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5.为确保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工作落到实处,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为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创造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师生命财产安全。
六、时间安排
1.2020年7月16日下午五点前,各教学单位将《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年度教师企业实践汇总表》和《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申请表》(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并报送至教务处6309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2.2020年7月23日前,将通过学校审批的赴企业实践锻炼教师名单反馈各教学单位;
3.2020年7月27日至暑假结束期间,教师与企业沟通选择合适的时间段到企业实践锻炼;
4.2020年9月31日前,赴企业实践锻炼教师将《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日志》、《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考核表》《专业实践调研报告》由所在教学单位审核评比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备案。
附件:1.教师参加企业实践个人承诺书
2.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申请表
3.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年度教师企业实践汇总表
4.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日志
5.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考核表
职院教务处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