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和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0〕4号,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开学前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各院部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在开学前对各实训室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上报。
二、各院部对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和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所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2),填写《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形成自查报告,并于8月24日前将《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和自查报告(电子版)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
三、使用危化品的单位是此次检查工作的重点,请认真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职院教务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校内实训室安全进行抽查,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联系人:徐老师
邮 箱:81591895@qq.com
附件一: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和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附件三: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职院教务处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