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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考试安排的补充通知

 

各单位(部门):

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为促进考风考纪建设,严格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维持正常的考试秩序,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课程

1.考试对象为2018级和2019级在籍在校学生。2018届、2019届、2020届结业学生可以申请课程重考。

2.考试课程为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设,受疫情影响,未完成考核的所有课程。

、考试形式及时间

1.所有课程期末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设定,可开卷或闭卷,题型不限,与课程标准一致。建议采用非标准化考试方式,如口试、课程论文、综述报告、读书报告、个人或小组课题研究报告(作品、小视频)等。任课教师可结合线上教学实际情况及学生出勤、作业完成情况等,综合运用多种考试方式,设定评价标准,重在考查学生线上学习效果及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2.考试时间为2020年9月7日—9月11日。

三、考试分工

(一)各学院

1、负责制定本单位考试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系统录入的课程教学安排落实好每门开设课程考核的组织工作统计考生信息并及时按照工作任务分解表”的时间要求上报相关材料(文本稿电子稿)。

2、跨院共考课程由该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统一安排(包括试卷印制,监考人员和考场安排)。

3、按比例抽查教师的出卷和阅卷情况,抽查情况形成报告,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报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课教学部

1、负责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相关公共课程命题、阅卷及登录成绩工作。

2、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期末终结性考试成绩组成,合理设置期末终结性考试成绩占比。成绩评定完成后,组织研讨,撰写成绩分析报告,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报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3、公共课考试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考核,期末考试方式由教学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同门课程、同一时间段、同一考试方式,并与课程标准保持一致。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成绩及时录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

完成时限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提交跨院共考课程申请(附件1)

学院

8.31

2

提交期末考试缓考工作方案填报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2)

学院

9.1

3

命题及审核

院(部)

9.1-3

4

报送样卷和订单

院(部)

9.3

5

印制试卷

学院

9.1-6

6

学院组织考试

学院

9.7-11

7

阅卷、登分

院(部)

9.12-16

8

试卷回收

学院

9.18

考务工作安排

(一)确定考试形式

1.各学院于831日前确定课程的考试形式除涉及多班级课程的笔试必须集中组织外,其课程的考试可取其他方式科学组织,确保实效,突显课程教学改革的成果

2.课程考试严格执行已审核通过的课程标准中的考试形式,如有变动经院(部)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附件5)。

(二) 提醒学生申请重考

各学院应根据本次考试安排,结合18届、19届、20届结业学生情况、2018级学生学业完成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学生申请重考。

)办理缓考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考生,应按《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命题

1.命题教师:跨学院公共考试课程原则上由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安排,非公共课程由开设学院安排,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只安排一名教师命题。

2.命题要求和程序参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3.93日前各教研室完成试题审核工作,笔试试题题量应严格控制在90分钟以内(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制卷

1. 93日前学院于向教务处报送考试样卷及试卷订单(附件3)。

2.样卷要求:用A4纸打印,排版规范、页面设置合理、适度,格式参照期末考试样卷模板(附件4)。

3.涉密要求:根据制卷保密相关规定,印制试卷过程中,需安排2名及以上考务人员同时在场(学院1-2人,教务处1人),由督查组负责全过程监督。

)监考

1.各课程任课教师应承担监考任务。确实不能参加,由学院负责安排其他教师代替。

2.期末考试要按《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配备好监考教师,严格考试纪律。

)阅卷与登分

1.各院(部)严格按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阅卷,批阅后的试卷应及时整理、装袋,集中送试卷库存放;各学院抽取一个专业的核心课程试卷样卷及试卷分析送教务处备案。

2.学生的课程成绩于916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八)考风考纪

1.严格考风考纪,严格考试管理,严格监考教师的监考要求,要把监考的实效列入教师考核项目。

2. 各学院结合本方案,进行一次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专题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

3. 考试期间一律凭学生证参加考试,凡有违纪违规现象,严格按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当天张榜公布

六、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对监考教师和学生进行监考工作纪律、考试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2.科学准确做好疫情防控,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教室通风、消杀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方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工作原则,加强和师生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化解考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解答学生关心的问题和疑虑。

4.结合考试成绩分析,科学评估春季学期在线教育教学的成效与不足,对相关专业核心课和需要借助实训器材的课程组织补习、补充和巩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1.跨院共考课程申请表

2.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

3.期末考试试卷订单

4.期末考试样卷模板

5.考核方式变动汇总表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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