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职业教育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办学水平,认真总结并提炼学校近年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可以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的典型案例。特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1.实效性。案例应该紧扣党的十九大以来特别是“职教20条”的要求,紧密围绕“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开展。
2.创新性。案例应该反映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领域在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职教20条”等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方面的突出成效,聚焦专业(群)建设、课程改革、疫情期间的教学、“三教”改革、信息化教学、课程思政、1+X证书制度、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职教国际交流与合作、劳动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和创新。
3.典型性。案例必须真实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在本地区、本行业以及全国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并且经得起实践检验,具有一定的推广性、复制性和引领性。
二、案例内容
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开展案例征集:
1. 专业(群)建设;
2. “三教”改革;
3.课程改革;
4.1+X证书制度试点;
5.信息化教学;
6.课程思政;
7.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
8.职教国际交流与合作;
9.劳动教育;
10.教学管理;
11.疫情期间教学。
三、撰写要求
1.案例要求主旨明确、逻辑清晰、数据准确、资料翔实、图文并茂,重点提炼做法和成效。
2.案例文本文字控制在500字左右;附图片或图表,需文字注解附于图下居中。
3.案例格式
(1)导语;
(2)做法和过程(可插入图片、图表);
(3)成效与反响(可插入图片、图表);
(4)问题和不足;
(5)政策建议等。
4.重要资料和文件等可作为附件。
四、案例报送要求
请以院(部)为单位于2020年9月28日前报送拟提交案例目录;2020年10月5日17:00之前,将案例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每个院部提交3个以上案例。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渊、卢义平
联系电话:87588663,邮箱:8976974@qq.com
教务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