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我校常规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学运行秩序,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学校定于第九周到第十一周(10月26日—11月13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本次教学检查分为校院两级。校级检查人员由分管校领导、职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学工处、团委及相关院部主要领导组成,院级教学检查人员由教学单位自行安排,教学单位领导、教学办主任(教学秘书)、学工办主任须参加。
二、检查时间
教学日历第9周-11周(10月26日—11月13日)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
1.教学运行。包括上学期线上教学的教学成果;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教学任务安排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教学文件(教案、课程标准)的准备情况,教学过程的规范性(教学内容是否与课程标准、教学任务一致,学生考勤记载、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学生教材持有率,考试工作流程安排,试卷、成绩分析情况,各教研室的教研活动计划安排及记录等常规工作。
2.教学质量监控。检查教学过程监管的规范性(院领导及教研室的听课记录、各类教学事故通报及处理、教师相互听课评课、调/停/补课手续的办理),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情况,教学信息员反馈内容落实情况等。
3.实践教学。实践教学计划的执行,实训室建设及验收,实训室日常管理情况,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
4.教学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检查教学场地通风、换气、课前课后消毒情况。
(二)重点工作
1.教学项目申报及建设进展。包括检查专业群建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开展、赋能提质专项行动计划培训项目申报推进情况、教学团队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验收、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备赛、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情况、课程思政改革的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等。
2.教学信息统计及规划编制。2020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及、院(部)教育质量报告编制、职业教育典型案例的编写、校企合作项目深度开展及考核情况、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案例的编写、2020年职业教育周实施组织实施、学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配套编制建议、学校双高建设计划方案的落实等。
四、检查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
时间:10月26日—30日
要求: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小组,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认真自查,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并就自查情况撰写写实性自查报告。
(二)学校走访调研
时间:11月2日-13日
要求: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对各教学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实或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调研高职教育“十四五”规划建议。
(三)检查方式
院校两级可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会、听课、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检自查,深入课堂,对教室、实训室、教研室、教学办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二)各院(部)要结合期中教学检查,重点围绕专业(群)建设、“三教”改革、职业技能培训、1+X证书制度试点、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组织全院(部)教职员工进行研讨,明确教育教学改革方向,聚焦双高计划,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三)各院(部)要认真组织师生按照《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评价说明》(附件1)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教师评学结果将作为班级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四)各院(部)通过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对课堂教学效果和实践教学效果进行评价,了解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学院(部)师生座谈会反映的问题汇总表》(附件4)。
(五)各院(部)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检,撰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附件2),填报《学院(部)日常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检查记录汇总统计表》(附件3),以上材料请于11月2日前提交纸质版(电子版)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龚老师。
(六)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对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反馈。
附件1.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评价说明
附件2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提纲)
附件3 .学院(部)日常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检查记录汇总统计表
附件4.学院(部)师生座谈会反映的问题汇总表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