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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一届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教学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为推荐新一轮省级、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做准备,我校将组织开展第一届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要求

(一)个人申请教学成果奖的,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完成人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有一定的教学工作量。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

(二)单位申请教学成果奖的,该成果应当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


(三)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

二、评奖具体条件

(一)成果内容

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成果应为: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好的成果。主要包括: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促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教学组织管理,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成果应结合本校的特色和优势系统规划教育教学改革的着力点、突破点,并形成的特色、亮点;聚焦职业教育改革热点问题;聚焦人才培养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突出学校教育教学特色和优势;注重结合已有的工作和研究成果。

申报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申报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省内产生较大影响或在校内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申报三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本通知申报截止时间。

(三)成果形式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三、推荐限额与奖项设置

每个单位申报成果奖的数目不超过3项(其中一等奖申报数不超过2项)。

教学成果评审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项。

 

四、工作流程

(一)材料准备阶段(125日——31日)。申报单位和个人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二)学习培训阶段(228日——35日)。学校组织相关培训。

(三)材料修改阶段(35日——311日)。申报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四)成果评审阶段(312日——318日)。学校组织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

五、评审办法

本次教学成果奖采取盲评方式进行,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4)时,表中不能出现完成单位、完成人的信息,如确实无法回避请用“×××”代替。

一等奖只在被推荐为一等奖的成果中进行评选产生,被推荐为一等奖的成果而未评选为一等奖可参加二等奖评选;

二等奖在被推荐为二等奖和被推荐为一等奖而未评选为一等奖的成果中进行评选产生,被推荐为二等奖而未评选为二等奖的成果可参与三等奖评选;

三等奖在被推荐为三等奖和被推荐为二等奖而未评选为二等奖的成果中进行评选产生。

获评校级教学成果奖将作为湖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遴选依据。

 

六、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第一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一式三份,电子档一份);

(二)《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4)(一式一十五份,电子档一份);

(三)《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1,推荐单位填写)(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四)其他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教学成果总结报告,反映该成果的相关原始资料(如研究方案、报告、总结、论文、专著、教材等)、过程材料和效果材料(效果调查表或者证明材料)等;

(五)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应提交样本书(三本)。

上述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推荐书页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一个项目装一袋。若上报材料的格式未按要求填写,学校将不予评审。请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材料准确、真实。

请各单位于3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联系人:李文渊 卢义平   电子邮箱:8976974@qq.com

 

附件:1.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第一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2.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4.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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