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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学院:  

为积极备战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蓬勃开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现决定启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征集工作,征集原则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2016年6月之后毕业)的毕业生。    

二、赛道、组别和对象    

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职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各赛道参赛要求如下:  

(一)职教赛道   

职教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21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6月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省级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高教主赛道(与本科院校同台竞技)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高职院校可参加师生共创组。   

1.创意组。   

2.初创组。  

3.成长组。  

4.师生共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2016年6月之后毕业)的毕业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需要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和社区治理相关,根据公益性原则分为公益组和商业组两个组别。(公益组和商业组的区别在于,项目所获利益是归企业法人所有,还是回归项目本身。公益组不等于没有经济活动或产生经济效益)   

1.公益组。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2016年6月之后毕业)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2016年6月之后毕业)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四)国际赛道   

鼓励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学生成员为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6月之后毕业)。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  

1.商业企业组。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社会企业组。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以上为各赛道参赛要求、参赛组别和对象规则的要点,更详细规定以教育部、教育厅发布的最终通知为准(现暂未发布)。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充分做好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学生参赛项目的挖掘和选拔。

2.职院教务处已建立项目孵化库(2016年-2020年期间校赛获奖项目),各学院也可从中选择合适项目,经再次培育后出库进行报送。

3.请所有项目填写《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表》和《参赛项目汇总表》,于2021年4月2日前发至电子信箱81591895 @qq.com,纸质稿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6315)徐老师处。联系电话:87587825。           

附件:1.《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表》

  2.《参赛项目汇总表》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