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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确保教学运行平稳有序,现启动2021-2022学年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教学任务调整安排

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时间调整至12月29日-30日。

2.原定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社会实践周(1月10日——14日)活动暂停。

3.学生离校时间调整为12月31日。

4.学生离校后一周及报到前两周(1月4日-14日、2月17-25日)的教学任务调整为公共选修课课程教学,请安排学生通过“超星尔雅” 在线平台完成网络公共选修课课程学习。具体选课安排另行通知。

5.学生2022年春季到校报到时间调整至2022年2月26-27日,2月28日正式上课。

二、下学期教学任务计划安排

    1.2021-2022学年第学期共21周,其中1-20周为教学周1-2周为线上学习、第3-20周为线下学习,第21周为复习考试周,第22周为社会实践周,请各教学单位据此编排各年级各专业教学计划。

    2.体育课课程安排调整为按行政班由各学院进行排课。

3.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度表进行排课,确保教学任务安排与人培方案的统一性、准确性。如有调整,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履行相关手续。

4. 请各教学单位编排课表时,要提前谋划教师、教学班、场地安排,要保证教学计划规定教学时数的完成,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和教学规律,注意每周和每日课程的均衡性,确保课表安排科学合理。

三、工作进度安排

各院部参照《2021-2022学年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进度表》,安排专人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对教学计划进行审核,认真核对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周学时、上课起止周等信息,避免出现漏开课、开错课等情况。教学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等属性必须与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课程表编排与运行管理办法(修订)》(科技职院教字【2017】5号)文件要求。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往教学检查的结果,对课程编排过程中发生过的问题,进行有效改进,避免问题再次发生。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应全部落实,不得留存任何应执行的教学计划至学期末做“三合一”。

3.为防止排课时间冲突,公共基础课排课计划各学院与开课单位协调并落实。思政类VR课表需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落实。

4.完成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编写2022年31日之前提交电子版课程标准已在2021-2022-1学期经过自审并已提交不用重复提交本学期开课课程的电子版授课计划17周提交本学期电子版课程教案(3月1日前需在学院备存各门课程前两次教案)。

5.完成外聘教师审批手续。请在3月1日之前填写并提交2021-2022学年第学期《校外兼职(课)教师审批表》、《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1-2022学院第二学期外聘教师信息统计表》以及外聘教师课酬审核定级会议纪要。

附件

1.2021-2022学年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进度表

2.授课计划模板(2021版)

  

 

职院教务处

20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