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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院部: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编排工作,保证排课工作的准确、科学、合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安排原则

1.教学周数要求。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共18周,其中2-19周为教学周,第20周为复习考试周,第21-22周为社会实践周,请各院部据此编排各年级各专业教学计划。

2.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各院部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度表进行排课,确保教学任务安排与人培方案的统一性、准确性。如有调整,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履行相关手续。

3.合理性编排。请各院部编排课表时,要提前谋划教师、教学班、场地安排,要保证教学计划规定教学时数的完成,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和教学规律,注意每周和每日课程的均衡性,确保课表安排科学合理。

二、工作进度安排

各院部参照以下进度开展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请依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课程表编排与运行管理办法(修订)》(科技职院教字〔2017〕5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2.各院部应根据以往教学检查的结果,对课程编排过程中发生的漏开课,“三合一”课程未落实,课程名称、学分、性质录入错误等情况要进行有效改进,组织专人审核,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3.为防止排课时间冲突,公共基础课排课计划各学院与开课单位协调并落实。

4.各学院教学所需公共资源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教务处按各学院人数及专业类别,对现有公共资源统一调配。各学院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行安排各门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5.完成外聘教师审批手续。各单位在2023年2月17日之前填写并提交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校外兼职(课)教师审批表》《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2-2023学院第二学期外聘教师信息统计表》以及外聘教师课酬审核定级会议纪要。

6.完成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编写。2023年2月13日之前提交电子版课程标准、本学期开课课程的电子版授课计划。第16周提交本学期电子版课程教案(2月13日前需在学院备存各门课程前两次教案)。


附件: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2-2023学院第二学期外聘教师信息统计表

职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