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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23年第二季度学生学籍异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教务处拟定于5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审议2023年第二季度学校在籍学生学籍异动申报资料。请各学院于5月10日中午12:00前将学生学籍异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一、学生学籍异动材料报送要求

1、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

2、学生本人申请书(学生本人签字、家长签字);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用于学籍异动申请专用)

4、如委托他人代理,需提供学生本人委托书(委托书上有委托人签字),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各学院受理人的工作情况说明(包括:与学生本人的联系情况,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情况,受理人签署意见并签字);

6、各学院关于学籍异动学生处理情况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一事一议,每位学生的处理单独表决(会议纪要请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做好材料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逾期则延至下一季度办理。

二、学籍异动专题会议

教务处将根据各院的学籍异动申报材料,组织召开学籍异动专题会议(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 10:00,地点:第二会议室)。请各学院学籍信息工作负责领导参会并汇报本院学生学籍异动的具体情况(PPT演示,时间5-10分钟)。

三、校领导审批

教务处根据学籍异动专题会议意见,将通过的学籍异动材料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涉及退学学生材料报送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网上公示

教务处根据校领导审批意见,将审批同意的学籍异动情况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一周。请各院将公示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学生本人及家长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

五、发文、存档

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根据公示结果,将无异议的学籍异动材料报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发文。教务处将学籍异动正式文件转发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存档。各学院自收到正式文件后,将学籍异动办理结果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附件: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