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所发布的关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有关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的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充分体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合作,建设一批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项目内容立足校企协同育人,引入企业真实课题和项目,校企共同开发实施实践项目,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促进学生在真实职业环境中学习应用知识、技术和技能。
二、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需为我校牵头开发、有关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面向职业院校学生的生产实践项目。与行业企业开展实质性校企协同育人,共同开展专业建设、实习实训、师资建设、质量评价、技术服务、科研攻关等项目,近三年无投诉或不良记录等情况。满足以下六项条件中的三项:
1、牵头或参与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或其合作企业为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
2、牵头或参与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或市域产教联合体。
3、近3年内与企业开展科技攻关、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服务不少于1项,且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与企业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协同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走出去”取得成效并经省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认定。
5、能够开展岗位实践管理评价体系改革,能够建立行之有效的评价方法和机制。
6、与合作企业共同开发技术技能标准、确定岗位规范,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中心等产学研一体化机构。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参与过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制(修)订。
三、推荐方式
1、院级推荐(2023年8月10日-22日):各学院(部)根据推荐条件及《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建设标准》(附件1)要求,组织院内遴选。
请各学院(部)于8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PDF版(签字、盖章)送教务处校企合作处。申报材料包括如下五项:1.《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推荐书》(附件2);2.推荐单位提供校企双方开展项目的合作协议(合同);3.推荐单位与合作企业在典型生产实践项目过程中形成的成果(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横向课题、科技攻关、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服务等)佐证材料;4.推荐书涉及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校级推荐(2023年8月23-9月10日):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各学院(部)推荐情况开展评议,经公示后确定拟推荐至省级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23488226@qq.com
联系电话:18986021096
附件:
1: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建设标准
2: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推荐书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