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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及我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2023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评价范围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二、评价主体明细

项目名称

全年预算数

执行数

预算

执行率

项目归口

学院

执行人

①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

143.40

143.40

100.00%

机电工程学院

汪超

②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实训室

56.98

56.98

100.00%

机电工程学院

李丹

③自动化生产线实训室(扩建)

29.10

29.10

100.00%

机电工程学院

卢志芳

④网络安全攻防实训室升级

89.00

89.00

100.00%

电信工程学院

文松

⑤5605.5603 物联网实训室

69.30

69.30

100.00%

软件工程学院

鲍毅

⑥金融科技综合实训

82.04

82.04

100.00%

经济贸易学院

欧阳岚

⑦8801、8802 机房电脑部分硬件升级

3.64

3.64

100.00%

传媒艺术学院

孙瑜

三、工作要求

1.请各评价主体(项目归口学院)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我评价,并汇总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主体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的,由评价主体开展自评,本次项目绩效自评请按照要求填写附件 1、2

2.请各评价主体(项目归口学院)高度重视,紧密配合认真负责做好绩效评价的各项工作,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亮点、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力求评价数据的真实准确和评价结果的公正有效,确保评价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3.各评价主体(项目归口学院) 2024 2 28下午5点前提交附件 1、附件 2至该邮箱:410360609@qq.com。

联系人:刘老师、胥老师

电话:87588797


附件1: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和自评表(格式)

附件2:项目自评表(格式)


职院教务处

2024年2月26日